青海地处青藏高原,生态区位特殊,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与刚性用水需求并存。随着城镇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保护任务加重,传统以“增供给、扩规模”为主的用水方式难以为继,水资源管理亟需从粗放型向精细化、集约化转变,以更小的水耗支撑更高质量的发展。 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地方长期存农业用水占比较高、灌溉效率有待提升、城镇管网漏损仍需治理等短板。同时,取用水行为分散、计量不完善、许可边界不清等问题,容易导致用水效率偏低、管理成本上升。在水资源总量相对有限、生态安全底线要求更严的背景下,必须通过制度和技术手段,把“用多少水、怎么用水、用水效益如何”管起来、算清楚。 针对上述问题,青海近五年持续推动制度改革与工程措施协同发力。一上,以节水载体建设和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创建为抓手,推动全社会形成节水导向。数据显示,全省累计建成节水载体2363项,省会西宁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37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节水管理由点及面推进,带动用水方式整体转变。另一方面,以农业领域为重点突破口,历时10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革面积约302万亩,521处灌区运行机制继续理顺,农业用水占经济社会总用水量比例从50.2%降至43.9%,亩均用水量由565立方米降至435立方米,节水效应逐步显现。这表明,价格机制、计量收费与管护体系建设联动推进,正为农业节水从“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夯实基础。 在刚性约束上,青海强化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组织开展全省取水许可换证,将许可水量从34.43亿立方米规范至30.04亿立方米,进一步厘清用水边界、提升许可管理精度。同时,规上取水线计量实现全覆盖,使取水监测更及时、监管更可追溯,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调度提供数据支撑,也为水权交易等市场化配置方式创造条件。指标层面,“三条红线”考核全部达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01提升至0.513,城市县城供水管网漏损率从7.86%降至7.13%,反映出从源头取水到末端用水的全链条治理持续提效。 上述改革与治理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上:其一,以制度约束推动节水增效,缓解资源性缺水矛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其二,通过改善灌区运行和完善计量体系,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升级,提高单位用水产出效率;其三,在线计量和许可规范为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增强跨地区、跨行业统筹调度能力;其四,漏损治理和城镇节水降损有助于降低供水系统运行成本,提升公共服务稳定性;其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与生态用水保障相互促进,为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水资源支撑。 面向下一阶段,青海水利部门提出在“十五五”期间持续巩固农业水价改革成果,改进政府补助和节水奖励政策,逐步形成“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模式。下一步工作重点在于:持续做实计量与收费的闭环管理,推进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同改造;以节水评价为约束强化项目准入,推动工业节水减排与再生水利用;把城镇管网漏损治理作为降低“隐性水耗”的重要抓手,提升运维精细化水平;在有条件地区探索更规范、更透明的水权交易路径,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益领域流动;同时统筹防洪、供水、生态补水等多目标,提升极端天气事件下的水安全韧性。 综合研判,随着刚性约束制度健全、计量监测体系持续健全、价格与激励机制逐步到位,青海水资源管理向集约高效转型基础将更加稳固。未来一段时期,节水不仅是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也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关键因素:用水效率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与生态保护目标之间的协同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展。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青海省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探索表明,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进步和管理优化,可以在保障发展需求的同时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此做法对其他地区推进水资源管理转型升级具有借鉴意义。随着“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模式逐步建立,青海省水资源管理有望进入更加科学、高效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