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锅底不雅行为”案当事人及监护人刊登道歉声明,民事判决生效引发警示

2026年1月12日,《人民法院报》刊发的致歉声明为这起持续近一年的公共事件画上句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2月24日凌晨,外省市来沪未成年人唐某、吴某在海底捞上海外滩店包间内,醉酒后实施向火锅小便并拍摄传播视频的恶劣行为。

该视频在网络发酵后,不仅导致涉事门店当日营业额骤降,更引发消费者对餐饮卫生安全的集体焦虑。

事件发生后,海底捞集团采取危机公关"组合拳":第一时间向受影响时段消费的4109单顾客实施"退一赔十"补偿,累计支出超过300万元;同步启动司法程序追究涉事方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行为构成对餐饮企业名誉权及财产权的双重侵害。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判决体现三个司法导向:其一,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二,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三,网络传播侵权行为将加重损害后果认定。

判决书特别强调,赔偿金额中的200万元商誉损失,是根据企业年报显示的日均营业额跌幅、股价波动及舆情监测数据综合测算得出。

餐饮行业分析师认为,该事件暴露出三个深层问题:未成年人酗酒监管缺位、网络传播加剧侵权危害、餐饮企业应急机制建设。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餐饮业因类似事件导致的商誉损失索赔案件同比上升42%,其中未成年人涉案比例达37%。

目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正牵头制定《餐饮服务业危机应对指南》,拟将"视频取证""快速补偿""法律追责"纳入标准流程。

海底捞"小便门"事件从发生到现在的处理过程,充分展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

法律不仅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制裁,更通过判决书的执行和道歉声明的刊登,实现了对当事人的教育和对社会的警示。

这个案例表明,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法律制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既能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权益,也能引导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改过自新。

当事人的主动道歉,正是这种法律与教育相结合的成果,也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负责任的态度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