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行业大火带来的权益问题,真得让人操心。这两年因为节奏快、成本低、传播也灵活,网络微短剧这块市场发展得飞快,资本和从业者都往这里涌。虽说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好内容,也解决了不少人的就业问题,但行业跑得太快,各种规矩跟不上,演职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就出来了。 记者去探了探底,发现有些项目干活的时候很不规范。不少演员,尤其是那些跑龙套的或者临时请来的,干活全凭口头一说,没签合同。“先干活再要钱”这种模式太危险了,万一后面要钱没凭证,很容易吃亏。就算签了合同也不保险,有的老板不按时给钱,甚至还逼演员签那种乱七八糟的“免责声明”,不给钱不给你走。 行业里头的人也说了,短剧制作周期短、钱转得快,有些老板为了省钱省事,把管理的粗鄙劲儿全甩到了劳务上,压根不管法律合不合格、合不合理。做了快十年制片人的耿雪也觉得行业发展速度跟规矩建设之间差了好大一截。劳务保障和工作环境的标准啥的越来越突出,把那些普通的下游演员们搞得心里没底。 遇到这种情况,好多演员只能去沟通解决或者打官司维权。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给了不少好指导。比如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最近判了一个案子:虽然演员没签书面合同,但他通过微信跟老板谈好了片酬和工作内容,法院觉得这种电子形式的话也算数。还有就是补拍或者配音这种事儿,如果老板在合作之前没跟演员说好这是你该干的活儿也没谈好钱,那他就不能因为这事儿就随便扣工资。 法律专家也说了,《民法典》规定了合同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者其他形式的。微信上说的那些明确的雇佣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这就提醒大家以后干活的时候最好留个底儿把聊天记录存下来;也告诉老板们不管怎么约定都得按规矩来办事儿,想拿“行规”或者单方声明当挡箭牌是行不通的。 虽说网络微短剧让文化产业挺有活力的,可健康的市场肯定离不开对每个人的保护啊。要想解决现在的权益隐患,各方都得努力:老板得把法律意识提上来别乱来;干活的人得自己学会留证据保护自己;行业协会也可以帮着弄个适合短剧特点的合同模板和发工资的规矩;监管部门还得加强引导和监督把维权的路子给铺顺畅了。只有把行业保障机制搞得透明、稳定、能让人看得见才好办事儿。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心里踏实愿意创作,也能防着风险发生推动短剧这个新东西长远发展真正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