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的举措与阶段性成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黑灰产”对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和社会信用体系造成多重损害,必须依法从严打击、持续治理。
面向2026年,监管部门将围绕防范化解风险、提升监管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推动打击整治与制度建设并进。
从“问题”看,金融领域“黑灰产”已从传统的线下招揽、虚假宣传,向依托技术工具的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方向演变。
一些不法团伙通过伪造资料、包装资质、操纵投诉与舆情、编造“维权方案”等方式牟利,甚至形成分工明确的链条化组织,隐蔽性更强、识别难度更大。
由于其往往披着“咨询”“协助”“代理”的外衣,既干扰正常信贷业务,也诱导消费者作出不利选择,增加金融机构经营与合规成本。
从“原因”看,“黑灰产”滋生蔓延并非一日之寒,背后既有利益驱动,也有治理短板。
一方面,部分消费者金融知识与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对贷款条件、征信影响、合法维权路径认识不清,容易被“低息快速”“包过审批”“不成功不收费”等话术误导。
另一方面,个别机构在第三方合作管理、员工展业行为规范、投诉处置机制、数据风控能力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与此同时,犯罪手法迭代快,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技术手段规避传统风控,对执法取证、行刑衔接提出更高要求。
从“影响”看,“黑灰产”带来的危害具有系统性:其一,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扭曲正常价格和风险定价机制,挤压合规机构经营空间;其二,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诱导过度负债或误入非法代理陷阱,甚至造成财产损失与个人信息泄露;其三,破坏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伪造材料、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损害信用约束基础;其四,增加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概率,抬高不良生成和操作风险,影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
从“对策”看,监管部门明确将坚持“打击治理并重、源头防控为先、协同联动增效”的思路,重点发力三个方向。
第一,持续保持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面向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突出领域,继续强化“公安+监管”协同打击,提升对跨区域、链条化、团伙化违法犯罪的打击精度和震慑强度,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
推动与市场监管、司法等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研判、联合查处的工作闭环,发挥跨部门执法的乘数效应,推动从个案打击向行业综合治理延伸。
第三,推动制度机制完善。
研究制定违法犯罪行为证据移送标准,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效率;同时围绕金融犯罪相关制度开展专题研究与联合调研,提出立法建议,持续夯实金融法治保障。
在监管部署之外,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同样是治理成效的关键变量。
相关负责人强调,要把全面风险管理特别是内控合规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形成可执行、可追溯、可问责的管理闭环。
具体而言:一是强化源头防控,规范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与日常监督;优化投诉分类处置与差异化考核,畅通合理诉求表达与调解渠道,减少被“黑灰产”利用的空间。
二是加强科技赋能,增加风控投入,综合运用数据分析、模型识别等手段,提高异常行为识别与联动处置能力,构建更贴近实战的智能化风控体系。
三是转变经营理念,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优化考核导向,提升自主获客能力,规范员工展业行为,严守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的底线,从业务链条上斩断“黑灰产”获利渠道。
从“前景”看,随着联合打击持续推进、跨部门协同不断强化、行刑衔接机制逐步完善,金融“黑灰产”蔓延势头有望进一步得到遏制。
但也要看到,不法手段仍将伴随技术进步和监管升级而不断变形,治理需要保持韧性与定力,既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也要在制度供给、行业治理、消费者教育等方面久久为功。
未来一段时期,监管与行业的共同目标应是将风险管理前移、将合规要求落细、将技术能力做强,使金融服务更安全、更透明、更可持续。
金融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当前,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的治理已成为一场需要长期坚守的攻坚战。
这场战役不仅需要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强化执法协作、综合施策,更需要金融机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源头防控、科技创新、经营理念转变等方面下功夫。
只有通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黑灰产"的蔓延,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