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聊聊庄河市吴炉镇85岁的刘老太的事。去年9月老伴去世了,老人腿脚不好又多病,自己一个人生活实在太难了。她不想拖孩子们的后腿,就想去养老院。这地方每月1200元的费用,女儿理解也支持,但务农为生的儿子不太乐意,觉得把妈送去养老院丢人,还担心邻居说闲话。眼看就要过年了,这事还没着落,刘老太急得没办法,只好去找法院帮忙。 案子落到了吴炉法庭庭长何峰手里。当时刚好下大雪路不好走,何峰还是驱车去了趟养老院,仔细看了看环境,也了解了收费情况。回到刘老太家里,他还坐在炕头跟老人聊了很久,听老人讲她的心事。何峰跟刘老太拍了胸脯说一定会把这事给理顺了,好让她安心过年。老人听了特别感动。 摸清情况后,何峰把兄妹俩都请到了法庭调解室。他先给兄妹俩上了一堂法律课,告诉他们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光要给钱还要给精神上的安慰,更得尊重老人的意愿。接着又开始拉家常,回忆当年母亲养他们有多不容易。何峰说,“咱妈养我们小,我们就得养她老。” 这一顿情、理、法的融合疏导把兄妹俩心里的疙瘩慢慢解开了。儿子也说了心里话,其实他不是不肯出钱,就是觉得务农收入不稳定,总觉得亲自照顾才算是尽孝。何峰顺势提出了个折中方案:结合养老院的费用和兄妹俩的经济能力,建议每人每月各出600元。 这个方案既满足了老人的心愿,也照顾了儿子的实际情况。兄妹俩最后都点头同意了,还当场交了前两个月的费用。从收案到签调解协议,只用了十天时间。 这次高效又温情的调解工作啊,其实就是吴炉法庭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这些年他们一直盯着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不放,用高效调解和暖心服务守护着大家的安宁。在这个寒冬里送来了一份特别实在的“法治年礼”,也让“老有所养”真正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