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广东一家律师事务所搞了个商事调解中心成立大会,目标是跟法院对接,搞“诉讼 调解”的新模式。这家中心把27名律师拉入伙当调解员。理事长说,主要是因为法院案多人少,还有法律服务行业不景气,他们想拓展新业务。其实不光是律所搞,民间资本也在抢着入驻法院做调解。 2月25日,某中级法院的案子就是这么处理的。两家公司为了工程合同打官司到了二审阶段,法院直接让他们去找某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签委托协议,并且同意掏钱,结果40天就把事儿了了。当地两级法院从2025年开始大量引入商事调解组织干活儿,截至那年已经委托了超7000件案子去调解。 其实早在今年7月,就有一家全国连锁律所的分所办了培训班,20多名律师加入当调解员。这家中心的老板是当地司法局批准设立的非企业单位,也就是“商事调解”的盈利机构。2月13日还有家法院贴出公告,说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跟两家民商事调解中心签了协议。这两家都是司法厅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说白了就是可以收钱的组织。 律师写文章吐槽说自己11月18日提交材料后,法院审核意见居然是要寄EMS给综治中心去调解。之前他知道法院会推荐诉前调解,但这次干脆就不立案了,强制先让他去调解。他这才知道法院是把立案前的调解变成了司法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根本没得选。 材料寄过去以后,等一段时间“纠纷调处中心”会给他出具个调解不成的证明。拿着这个证明,法院才肯正式审查能不能立案。最让他意外的是,这个调处中心居然是一家民营的调解机构。这种做法正在多地出现,搜索“商事组织入驻法院”能找到好多例子。 有些律所也嗅到了商机。比如有律所发起设立的法律纠纷调解中心深耕诉前和商事调解,已经入驻了好几个法院。2025年1月份当地法院开座谈会时说这一年成功调解了3000多起案件。 这事儿说明现在的制度才刚开始推行没多久。不仅是立案前要调解,诉讼中也能这么搞。2月25日那起工程合同纠纷案就是二审阶段用的“法院+商事调解”模式。 不过至今还没见到有文章深入讨论这种模式的法律依据和实际效果。这也提醒大家以后打官司别以为坐在法院办公室给你讲的人就一定是法院工作人员,搞不好也是民间的调解员在处理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