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既是重要资源,也是核心竞争力。对县域而言,如何在城镇化、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既守住生态底线,又提升绿色供给能力,成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课题。尤其在春季造林期,如何将植树造林从“集中行动”转变为“长效机制”,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是增强发展潜力的重要一环。 绿色低碳转型对生态空间提出了更高要求。林地不仅具有涵养水源、防风固土、调节气候等功能,还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共服务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绿化美化、生态休闲等需求更加具体。然而,部分区域仍存在林分结构不佳、退化林修复任务重、造林管护压力大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绿化行动加以解决。 3月12日,上高县在芦洲乡儒里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县委书记金彪、县长陈爱红等县四套班子领导与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栽种乐昌含笑、南酸枣、黄檀等树苗1000余株。县林业部门、属地乡镇及对应的单位200余人参加活动。 今年是我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5周年。上高县近年来持续推动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统筹造林绿化与森林质量提升,成效明显。数据显示,2025年全县完成营造林3.1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4万亩、退化林修复0.9万亩;全年19万人次参与植树,累计栽种57.6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1%。这不仅说明了县域生态治理能力的提升,也反映出全民共建共享的绿色治理模式正在形成。 推动国土绿化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需多措并举:一是科学规划造林空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红线管控,做到适地适树;二是优化树种和林分结构,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三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压实责任,确保苗木成活率;四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推动义务植树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可持续的公众参与机制。 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和生态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上高县以义务植树为抓手的生态建设将带来三上效益:生态效益方面,森林质量提升将改善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发展效益方面,良好环境将增强投资吸引力和宜居性;治理效能方面,通过干部带头、群众参与、部门协同,推动生态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一锹土、一桶水、一棵树,看似简单的植树行动,包含着对绿色未来的追求和对子孙后代的责任。上高县通过领导带头、全民参与的方式推进义务植树,不仅为大地增添新绿,更在全社会播撒生态文明的种子。当每个人都成为生态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受益者,美丽中国的愿景将在每一株树苗的成长中逐渐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