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医疗机构药品集采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继续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管理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报量不准、配送不及时和质量监管三大难题。 在报量环节,新规要求医疗机构提交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的承诺函。数据显示,过去三年省内约15%的医疗机构报量偏差超过30%,新规要求对异常波动超20%的采购量需作专项说明。南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卫国表示——这个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合纪检监察机制,能有效减少虚报现象。 配送保障上,新规建立了四方应急响应机制。医疗机构可通过招采系统实时反馈缺货问题,医保部门承诺48小时内协调解决。对配送不及时的企业将采取暂停医保结算等措施。据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介绍,试点期间药品缺货率已下降62%。 质量监管方面,所有集采药品将配备追溯码,省药监局将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监控降价超50%的品种。去年抽检显示,集采药品合格率达99.7%,高于普通药品1.2个百分点。 为满足基层需求,新政允许县域医共体统一采购结算。赣州市于都县试点表明,村卫生室集采药品种类增加3倍,慢性病用药价格下降91%。同时,"三进"工程已覆盖全省89%的零售药店。
江西省此次出台的集采新规通过完善报量机制、强化配送保障、严格质量监管、优化考核方式等措施,构建了更有效的政策执行体系;这些改革既降低了群众用药成本,又确保了政策落地见效。随着新规实施,基层患者将获得更多实惠,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