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节约用水条例》实施叠加“中国水周”动员 以制度约束推动全民节水

问题——水资源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节水治理亟须制度再加力。 水是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我国水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偏低,且时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东多西少,丰枯差异明显。随着城镇化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生态保护要求提高,不少地区枯水期、干旱年份面临供水紧平衡,一些城市管网漏损偏高、部分行业用水效率不高、非常规水利用不足等短板依然存在。在第三十九届“中国水周”期间,围绕“国家水网 世纪画卷”主题开展的宣传动员,正是对这些现实挑战的回应。 原因——结构性矛盾叠加管理短板,倒逼节水立法完善。 从资源禀赋看,水资源分布不均决定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需要更细化、更可执行的制度安排;从管理环节看,部分地区计量不够精细、定额约束不够刚性,水价形成机制与节水激励约束仍待完善;从技术应用看,再生水、雨洪资源、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在一些领域推进偏慢;从治理协同看,节水责任链条跨部门、跨行业,容易出现标准不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基于此,强化节水法治保障被持续纳入重要政策部署。国务院以第776号令公布《节约用水条例》,并明确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支撑。 影响——从工程蓝图到治理闭环,节水将更有“硬约束”和“可量化”。 条例突出把“节水优先”贯穿于取、供、用、排各环节,强调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配置,推动工程、管理、政策、科技措施联合推进,并注重发挥政府与市场两上作用。这意味着节水不再停留在倡议层面,而将通过更清晰的责任分工、更严格的过程管理和更可量化的指标体系,推动用水效率提升与水安全保障相互促进。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系统梳理多地成熟做法,将用水计量、定额管理、非常规水利用、合同节水管理等实践上升为行政法规,并注重与《水法》等上位法衔接,减少制度碎片化,增强执行一致性。制度更成体系,节水才能更见成效。 对策——突出全过程管控与重点领域突破,释放节水治理综合效能。 一是把好“入口关”,提升取水许可科学性。条例强调开展“水量平衡测试”等前置工作,推动用水单位在项目论证阶段摸清用水需求、节水潜力与回用途径,减少“先上马、后补课”。 二是拓展“第二水源”,加快非常规水规模化利用。针对再生水利用不足等问题,条例鼓励分质供水、梯级利用,推动工业冷却等场景优先配置再生水,提高水资源综合承载能力,降低对常规水源依赖。 三是紧盯“管网关口”,用指标倒逼降漏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被纳入考核导向,明确到2025年全国平均漏损率力争降至9%以内。管网更新改造、分区计量、压力控制、智慧监测等将成为提升供水效率的重点抓手。 四是抓住“公共领域”,形成节水示范效应。学校、医院、景区等公共机构用水量大、示范性强,通过推广节水器具、完善用水管理制度,有助于带动全社会节水习惯养成。 五是强化“信用约束”,提高违法成本。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与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联合约束,推动从“单纯监管”向“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转变,提升治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前景——国家水网与节水制度同向发力,水安全保障能力将继续提升。 国家水网建设强调江河湖库连通、骨干工程互济、城乡供水一体化,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的重要支撑。节水条例落地,则从需求侧和管理侧进一步挖潜增效。可以预见,随着取用水管理更精细、非常规水利用比例稳步提高、城市漏损持续下降、重点行业用水效率提升,水资源约束将更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约束机制与安全底座。同时,节水也将与绿色低碳转型形成合力,在工业循环利用、农业节水灌溉、城市更新改造等领域释放新的投资与技术应用空间。

当《节约用水条例》从纸面走向实践,不仅意味着我国水资源管理深入走向法治化,也体现出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从国家水网的总体布局到每个家庭的用水细节,这场关乎发展方式的转型需要政府、企业与公众共同参与。正如水利专家所言,今天的制度创新关系着明天的水资源安全;只有把节水理念落实为全民行动,才能让有限的水资源持续支撑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