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金融改革在1979年之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包揽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把它叫做“大一统”银行体系应该不为过。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这些专业银行恢复之后,它们的服务对象仍然局限于国有经济体系。这个现状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多元化经济需求。把深圳、广东、福建、上海这些改革开放前沿地区拿出来对比一下,传统的金融供给和蓬勃发展的经济活力之间存在明显反差。把"贷款难"、"结算慢"这些问题解决了才是打破发展瓶颈。1986年,邓小平同志给金融改革提了个醒:步子要迈大一些。接着在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件允许试办股份制商业银行。1979年,广东发展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在这个背景下相继成立。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也在浦东开发开放的时候应运而生。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地方政府主导创办的,它们成为了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先锋队。四家银行的设立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严格审批,确保改革在规范中推进。1987年的这篇文章提到股份制架构的确立是这些银行最显著的制度创新,因为它们采用了股份制形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2003年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时候借鉴了这几家银行的经验。四家中的几家都具备特色,比如深圳发展银行开创了中国金融史上的多个“第一”,广东发展银行服务于外向型经济,福建兴业银行发挥侨乡优势提供侨汇服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持浦东开发开放。这些银行的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到了2003年以后,这些经验被全国推广开来。四家中的四家包括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还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都成为了全国性金融力量。回望这段改革历程,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最宝贵的经验。扎根实体经济才能让金融业获得持久生命力。在新征程中继续发扬敢为人先、服务实体、尊重市场的精神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