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得到专业保护、让历史延续下去

1月5日那天,在黄冈市浠水县的绿杨乡,一位正在施工的毕先生挖出了一把青铜剑。这把剑表面泛绿,剑柄像竹节一样,他觉得很有历史价值。毕先生后来抽空把剑送到了浠水县博物馆。博物馆的人一看,初步判断这是战国时期的器物,立马就启动了鉴定和入库保护的程序。 事情传开以后,大家都在议论这个奖励机制到底合不合理。黄冈市浠水县这边给了毕先生200元的交通补贴性质的表彰性奖励。有网友觉得这钱给少了,跟文物的历史价值不匹配。也有人说,奖励就是为了表扬他的守法精神和责任感,这种肯定比钱更重要。 湖北那边的法律专家指出,《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发现文物要及时上报,国家会给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但具体给多少钱、怎么给,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大多是地方政府看着情况定的。这样一来,因为地方不一样、对文物的估价不一样,容易引起争议。 搞文物保护的人都觉得,大家主动把文物交出来是个很重要的环节。现在到处都在搞建设,能完善一下发现、报告、上交的流程很有必要。建议各地可以把文物价值、上交多及时、贡献多大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建立一个更科学透明的奖励评估办法。还要多宣传一下法律知识,让大家都有保护文物的意识。 一把青铜剑的上交引发了关于法律义务和精神激励怎么平衡的讨论。大家自觉履行责任说明社会进步了;如果有个合理透明的激励机制,就能让更多人愿意参与进来。让文物得到专业保护、让历史延续下去,不光需要法律制度管着,也得靠社会上的共识撑着。这是保护工作需要的,也是对过去和未来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