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个事儿可把张某的家属给气坏了。01事故瞬间,张某像平时一样爬上刘某家的阳台,想着赶紧把防护网给装好。谁知道他背对着邻居家的空调外机伸手调工具的时候,手指头不小心碰到了那个带220伏电压的空调外壳,一下子被电得全身颤抖。身体一失稳,直接从阳台掉下去摔在了楼下,送到医院就没救过来了。 02现场勘验的时候,公安和安监人员拿着电笔一测,显示空调外罩的电压竟然高达220伏,明显超了安全标准。法医后来也给出了鉴定结果,张某确实是死于电击。 03法律程序这一块,张某的家属觉得这事儿纯属空调有缺陷,就把生产厂家和销售门店一块儿告上了法庭。他们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加起来好几十万呢。 04法庭上呢,厂家和销售商就说“我们的产品出厂检验都合格”,但根本拿不出证据来证明符合《民法典》第1203条里说的“不存在缺陷”的法定免责事由。 最后法院判决:生产者和销售者谁也没能证明自己没过错,所以得共同承担这个责任。 咱们再看一下这个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它明确说了如果因为产品有缺陷让人受了伤或死了,被侵权人可以找生产者赔,也可以找销售者赔。 这个事儿真是给大家提了个醒:安全电压那是不能碰运气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得把“零缺陷”这个要求写进流程里去,不能等到出事了再互相扯皮。要是真出了事儿,法律可不会听你们说“可能”“大概”这种模棱两可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