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儿子周海婴把鲁迅的稿费捐给了国家。他的成长环境其实挺压抑的,被爸爸的光环笼罩着,从小就被时刻盯着,想要像别的同学那样打桥牌、跳舞都不行。特别是在北大物理系上学那会儿,各种规矩更严格。1979年他长子想跟台湾女生结婚,还得被迫登报跟他断绝关系。为了让孩子们过得好点,周海婴才找出版社要回稿费。 之前,许广平还有冯雪峰他们给周海婴写过信,说要把鲁迅留下来的稿费全捐给国家,这是出于一种家国情怀。可没想到的是,后来他又反悔了。律师当时告诉他,鲁迅去世快三十年了,著作权早就没了,这笔钱要不回来。不过后来出版社在日本出书的时候用了新文章,又引起了版权纠纷。最后在1989年调解成了:出版社退了四万块钱的捐款证明;还有一本日文新书的稿费1240.2元也发还给了周海婴。 其实人民文学出版社也没故意想扣着钱不给。他们本来是个国营机构,账目和代管款都得上交国库。周海婴起诉的时候离最初捐赠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出版社的负责人根本没想到他会这么多年后还来要这笔钱。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合情合理的。鲁迅活着的时候靠写稿养活自己,他给孩子留下的是生活保障和尊重劳动的观念。 周海婴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1976年之后家里日子过得很艰难。当时家里孩子失业求助组织也没结果;家里缺钱了去找出版社帮忙又被推托推脱。这才让他下定决心要维权。他认为捐赠是情分、是义务;不捐是本分、是权利。他只是觉得对方态度太傲慢了不能忍。 尽管最后他只拿到一千多元稿费,但这件事对提高大家对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帮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