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ai 内容须标识”的法治堤坝

随着AIGC技术的普及,“以假乱真”的AI虚拟博主们开始在社交平台上活跃,这些由算法生成的账号常常因为高颜值和生活感十足的视频吸引大量粉丝。有网友调侃称“AI猎杀者”张笛子,组织了一场“打假”行动,针对那些没有标明AI身份却冒充真人发帖子的账号进行举报,部分内容确实被平台给限制推荐了。2025年9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多部门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正式生效。张建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把AI作品当作商品推销是违法的,若是因此误导消费者则构成虚假广告。 这些隐藏了虚拟属性的账号,若不标明身份本身就违反了法规。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建指出,未履行标识义务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一旦这些内容被用来带货或者做商业代言,风险就会叠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若展示内容与实际情况差别大且足以让人误解,就可能构成虚假广告。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还会让相关责任主体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民事赔偿。 虽然各大平台已经推出了AI识别工具和标识功能,但“漏网之鱼”还是不少。有媒体测试发现,有些视频在去掉水印后仍能顺利发布。原因之一是技术对抗:有教程教人们通过微调细节、混合真人元素等手段来“降低AI率”。更深层次的挑战可能来自流量逻辑:有些创作者觉得“标注了就没流量了”,于是选择隐匿属性以获取更多关注。 平台作为传播服务提供者面临着巨大挑战。张建强调,技术的应用必须在法律与伦理的框架内进行。“以假乱真”现象不仅是对审核机制的测试,更是对全社会如何应对AIGC时代挑战的深刻提问。要想维护清朗可靠的网络空间和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还需要多方协同、综合施策。只有筑牢“AI内容须标识”的法治堤坝,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并提升公众的辨别能力,才能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