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8日公开宣判这起金融领域重大腐败案件。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安在2005年至2023年间,先后担任安顺市城市信用社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等职务。其间,许安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68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许安案宣判,为金融领域反腐提供了又一典型案例。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背景下,此案提示金融机构应继续完善制度约束和内控机制,也提醒监管部门在依法惩治的同时,持续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只有让权力运行受到制度有效约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才能更好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