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凭借链路短、反应快、覆盖广等特点,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增长点。
但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订单碎片化、需求波动快、退货率相对较高,叠加国际物流周期、平台规则与消费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出口商品出现滞销或退货并需退运的情况并不少见。
退运环节一旦叠加税费负担与手续成本,容易放大企业资金占压,削弱中小商家抗风险能力,影响其开展跨境业务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痛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作出明确安排。
《公告》规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的商品,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政策延续实施,释放出稳定支持外贸新业态、推动制度性降成本的明确导向。
从原因看,跨境电商的“退运”并非单一环节问题,而是由供需匹配、海外仓备货、平台促销节奏以及国际物流不确定性共同作用形成。
尤其在全球消费分层加剧、部分市场通胀与利率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下,海外终端需求可能出现阶段性回落,商品周转变慢,退货与滞销压力随之上升。
在此背景下,通过税收政策对退运成本进行“托底”,有助于降低企业因市场波动而产生的额外制度性成本,使其更敢于接单、更有能力布局海外仓和品牌化经营。
从影响看,《公告》将从多个维度改善跨境电商经营环境。
其一,直接降低退运环节税负与现金流压力。
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出口关税可退,能够减少企业在退运时的重复税费支出,缓解资金占用。
其二,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并优化风险管理。
政策以两年为周期明确适用范围与时限,给企业在选品、备货、渠道投放、售后策略上留出更清晰的制度预期,促进合规经营。
其三,有助于提升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韧性与服务能力。
退运成本下降后,企业可将更多资源投入质量控制、售后服务与海外履约体系建设,推动行业从“价格驱动”向“质量与服务驱动”升级。
同时也应看到,政策红利的释放离不开企业合规与管理能力的匹配。
《公告》明确适用对象为在特定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并在出口后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且食品不纳入优惠范围。
企业需在出口与退运环节做好单证留存、货物流向追踪、商品状态管理,确保“原状”符合监管要求,避免因管理疏漏造成不必要的合规成本。
对于平台、物流服务商与海外仓运营方而言,也需要通过信息协同、标准化作业与逆向物流优化,提升退运处理效率,减少时间成本与损耗。
在对策层面,业内人士认为,应以政策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全链条风险控制和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市场研判与精细化运营,提升选品与定价能力,减少“滞销型退运”;二是完善售后与逆向物流方案,合理配置海外仓与本地退货处理能力,降低跨境退运的综合成本;三是强化税务、海关合规管理,建立可追溯的商品与单证管理体系,提高政策适用的确定性;四是推动行业提升产品品质与品牌信誉,从源头降低退货率,形成“少退运、低成本、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展望未来,随着跨境电商在稳外贸、稳就业、促消费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围绕通关便利化、税收支持、物流体系与数字化监管的政策工具箱有望持续完善。
此次《公告》延续并优化退运税收安排,释放出以制度供给护航新业态发展的积极信号。
随着政策落地见效,企业在面对国际市场波动时的抗压能力将得到增强,行业有望加快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更好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经贸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的当下,这项精准施策既彰显了我国稳住外贸基本盘的决心,更揭示了以制度型开放促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政策工具箱与市场创新力形成共振,中国跨境电商有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书写更精彩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