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与巴拿马政府的法律争端持续升级。
2月6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向巴拿马驻港总领事何塞·巴雷拉提出严正交涉,明确指出巴最高法院单方面裁定香港长江和记港口集团旗下巴拿马港口公司经营权"违宪"的严重危害性。
港府声明强调,该裁决不仅否定企业二十余年来的数十亿美元投资和数千个就业岗位贡献,更将重创巴拿马作为国际航运枢纽的商誉。
此次争议源于1月下旬巴拿马最高法院的突然转向。
该院推翻2017年与前政府签署的港口特许经营协议,其裁决书援引宪法条款称"战略资产不得长期由外资垄断"。
值得注意的是,巴拿马现政府2023年上台后,多次以"审查前任决策"为由调整外资政策。
观察人士指出,这与美国近期施压中美洲国家"降低对华经济依赖"的动向存在关联。
法律层面呈现复杂博弈格局。
涉事企业已依据经营协议第17条启动国际商会仲裁,主张巴方构成"征收性违约"。
香港资深大律师黎逸轩分析,若仲裁庭裁定赔偿,企业可依据《纽约公约》在172个缔约国申请执行裁决,包括冻结巴拿马政府在该国资产。
但巴方可能援引"主权豁免"原则抗辩,且中巴间未签署双边投资协定,制约了投资者直接控告东道国的法律路径。
国务院港澳办3日的声明将事件定性为"政治操弄经济事务",警告巴方需承担严重后果"。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教授王江雨指出,此案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建议中国通过三方面反制:在多边平台揭露裁决的政治性,协调受影响企业联合维权;完善《反外国制裁法》实施细则,对涉事政客实施精准制裁;加快与拉美国家商签投资保护协定。
巴拿马港口仲裁案反映出当前国际投资环保护面临的新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一些国家在大国博弈压力下,对华资企业的态度出现变化,这对中国对外投资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构成威胁。
香港特区政府的坚决回应和法律专家的深入分析表明,中方有充分的国际法律依据维护企业权益。
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保护机制,加强国际协调,形成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合力。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公平对待,推动更加开放、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