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因业务违规被罚16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业务管理不规范被处以罚款165万元。同时,该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朱强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大健康事业部总经理黄会、王仲惠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和8万元。根据处罚决定,江苏金融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四个上。其一——租前调查不够充分——未能全面掌握承租人的真实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其二,租后管理不到位,对租赁期间的风险监测与跟踪不够有效;其三,租赁物价值评估不够审慎,评估程序和方法存不足;其四,资产分类标准执行不严格,未能准确反映资产质量。这些问题覆盖金融租赁业务的全流程管理,折射出公司在风险防控体系上仍有薄弱环节。江苏金融租赁成立于2007年,是全国较早的专业金融租赁公司之一。2018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内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金融租赁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公司注册资本57.93亿元,江苏交通控股和南京银行分别为第一、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53%和21.2%。从经营规模看,江苏金融租赁近年来保持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8亿元,同比增长17.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6亿元,同比增长9.8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20亿元,处于行业前列。对应的数据反映,公司在规模扩张上进展明显。然而,此次处罚也提示,规模增长需要与风险管理能力同步提升。金融租赁业务资金密集、风险结构复杂,对承租人资信评估、租赁物价值评估以及事后管理等环节要求较高。售后回租业务尤其需要审慎把关,这类业务往往与企业资产安排、融资需求等因素交织,承租人的真实还款能力更需要深入核查。从监管角度看,此次处罚说明了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的从严要求。作为A股上市金融租赁公司,江苏金融租赁的合规运营不仅关系自身稳健发展,也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与金融体系稳定。监管部门通过行政处罚,既对相关问题作出纠偏,也向行业释放了明确的合规信号。业内人士指出,金融租赁公司应以此为鉴,更完善内控机制,强化业务流程管理,尤其要提升对售后回租等高风险业务的审查力度。同时,应建立更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确保资产分类能够真实反映风险状况,避免隐患累积。

金融租赁连接产业设备更新、制造业升级与实体融资需求,既是服务实体的重要工具,也是对风险管理能力的集中检验;此次监管处罚释放的信号在于:规模不是核心优势,合规与审慎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企业而言,只有把风险提示转化为治理改进与能力提升,才能在更严监管、波动加大的环境中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