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消费领域新旧风险交织,侵权手法更趋隐蔽多样;当前,非法集资披着“消费返利”“会员充值”等外衣向群众渗透;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在城乡接合部、农村小作坊等环节仍易反复;假冒伪劣产品通过电商、直播等渠道扩散。春耕在即,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农民收益与粮食安全。消费者“会买不会维权”、部分经营主体“逐利轻责”、监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造成侵权成本与维权成本倒挂,影响市场预期和社会信任。 原因:一是部分领域链条长、环节多,源头治理难度较大,小作坊、流动摊点和跨区域购销增加了取证与溯源复杂性;二是新型营销话术与网络传播叠加,违法行为更具迷惑性,群众识别能力与法律认知仍需提升;三是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司法保障在个别环节衔接不够顺畅,案件办理后的整改跟踪、风险提示与法治宣传有待更机制化、常态化。 影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群众“钱袋子”“药匣子”“菜篮子”,也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在农业领域,假劣农资可能导致减产甚至绝收,风险外溢到粮食稳产保供。若不能及时形成震慑并修复受损秩序,市场信心、基层治理和社会诚信体系都将承压。 对策:针对上述痛点,多地检察机关在“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下,推动普法走向一线、监督深入现场、治理形成闭环,表现为法治宣传与法律监督同向发力的特点。 ——郑州突出“上下联动、贴近生活”。在商圈、菜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法律咨询点,将非法集资识别、消费维权路径、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等内容结合真实案例讲解,推动群众从“听得懂”到“用得上”。基层检察院以案释法,把热点问题转化为通俗案例,回应老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现实关切,提升普法触达和实际效果。 ——濮阳强调“靶向治理、源头发力”。围绕制售假药等突出问题,面向乡镇和村级组织开展针对性宣讲和走访,推动风险排查前移、线索发现前置。同时,对既往办理的食品掺假案件开展联合“回头看”,通过查台账、核来源、讲后果,推动整改落实,防止同类风险反弹,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漯河注重“科技传播、文化赋能”。以短视频等方式解读食品标签、消费陷阱等知识点,把专业表述转化为更易传播、便于理解的内容,并在公共场所滚动展播,扩大普法覆盖面。对假冒伪劣产品组织集中销毁并邀请多方代表见证,释放依法打击信号,与普法提示相结合,增强群众识假辨假和主动维权意识。 ——周口聚焦“春耕前线、守护粮安”。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实物展示、现场讲解和咨询答疑,向农户普及辨别假劣农资的方法与举报途径,并结合典型案件提示风险、划清红线,既保护农民权益,也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为稳产增收和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支撑。 从总体看,这轮区域行动呈现三个趋势:其一,普法更突出场景化,把宣讲点设在商圈、村口、景区和田间,用“身边事”讲清“法理”;其二,监督更重视协同化,通过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推动线索共享、执法衔接与整改落地;其三,治理更强调闭环化,从集中宣传延伸到“回头看”和常态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持续跟踪与风险提示。 前景: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稳定消费预期离不开稳定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应推动普法宣传与检察监督进一步融合:在重点行业建立常态化风险研判和线索移送机制,完善涉农资、涉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公益保护路径;加强对老年人、农村群众等群体的精准普法,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信用惩戒衔接、企业合规指导等方式,提高违法成本、降低守法成本,推动形成更可持续的市场治理格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既关乎民生,也检验社会治理能力。把普法送到商圈摊位、村头田间和公共空间,不只是普及法律条文,更是在风险前端加固防线。只有让执法司法与公众参与形成合力,让普法真正落到可执行的行为规范上,才能把“3·15”的集中声量转化为全年常在的制度效果,持续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钱袋子的安全”和“饭碗田”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