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到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再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频繁出现中央重要会议议程中,成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此密集释放的政策信号表明,在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科学政绩观已十分紧迫。政绩观本质上是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集中体现,是引领干部从政行为的根本指引。这个“总开关”如何开启,直接影响公共资源投向——是用于报表上的亮眼数字,还是用于回应群众的实际需求。现实中,两种选择形成鲜明对照。一上,新疆干部贺娇龙将“网红”效应转化为产业增量,通过发展骏马、油菜花、冰雪等特色产业带动昭苏群众增收致富;她的政绩不纪念碑上,却在群众心里积累了信任。另一上,辽宁海城花费近五百万元向某“百强县”评价机构购买咨询服务以实现榜单进位,这种“买榜”行为既浪费公帑,也将本可用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资源错配到虚假的“排名游戏”中,折射出把个人功名置于人民福祉之上的错误政绩观。政绩为谁而树,答案应当明确。必须把政绩树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上,树在“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价值坐标上。长沙的实践提供了借鉴。该市整合多部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为历史遗留的不动产登记问题打通政策堵点。集中整治启动以来,已完成14.8万户问题化解。对群众而言,拿到产权证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干部而言,啃下这些“硬骨头”虽不如新建项目显眼,却是经得起检验的民心工程。
政绩不是榜单上的数字,也不是街头的地标,而是体现在群众生活改善的细节里,沉淀在城市治理的韧性中。把正确政绩观立起来、严起来、落下去,就要用人民的标准校准方向,用制度约束冲动,用实干写出答卷。经得起时间检验、让群众真正受益的政绩,才是最过硬的成绩、最持久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