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日集中发布多份公告,公布县级政府以及司法、检察系统的人事事项。根据会议决定,张雷被任命为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被决定为平邑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会议依法接受赵珍妮辞去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按法定程序报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此外,赵霞被任命为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围绕司法与检察队伍建设,会议分别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对有关人员职务作出免去决定。
人事调整表面是岗位变动,本质是制度运行和治理能力的体现;坚持依法任免、程序规范、衔接有序,把队伍调整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才能将组织效能转化为发展动力和民生保障,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