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借给别人用,自己却撒手不管,这下可好了。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场纠纷,起因是楼上漏水淹了楼下。于某和刘某住在一套叠拼别墅里,一个住在下叠103室,另一个住在上叠203室。刘某家有个露台,平时没封闭。那天暴雨下得特别大,刘某正好不在家,他以前知道露台容易积水,所以给物业发消息让去看看管道有没有堵。 物业照办了,回来跟刘某说管道堵得厉害通不开,得找专业师傅来修。可那天雨太大了,等师傅赶到的时候,水已经把露台灌得满满当当,顺着墙缝流到了楼下于某家。等到于某发现家里渗水时,天花板、墙面全都鼓包了,墙上挂的画也泡得看不清了。于某找刘某要赔钱,但对方死活不答应。没办法,于某只好把刘某告到了东城法院。 刘某辩称那天雨是特大暴雨,自己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去处理,而且钥匙一直放在物业那没拿回来。物业没及时去查看是他们的问题,于某住在小区里自己不去处理也不对。法院最后判刘某赔给于某15000元。法官康婷婷解释说,民法典规定业主对自己的房子有管理义务。 康婷婷还提醒大家,雨季到了大家要注意检查排水设施。别光图省事把房子交给物业托管就不管了,尤其是阳台、露台这些地方要勤加维护。遇到暴雨台风要留意预警信息,在容易积水的地方设置挡水装置。法官建议大家平时多上心一点,别等到事情闹大了才想起维权。 (法治日报生活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本报通讯员 孙子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