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最霸气的那首诗,看完真是让人忍不住感叹:潇洒是潇洒,就是杀气太重。大家都说文跟武不分家,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把这件事给做到了。他从小就特别勤奋地读书,十五岁的时候已经能舞得一手好剑了,往后的日子里一直都是剑不离身。这人本来就是那个被称为诗仙的大诗人,浪漫得不行,谁能想到他也写过那么阴森森、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诗句呢。 这首诗到现在还被大家翻出来念叨——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满是杀气的诗歌不少见,但能写出这种话的人心里肯定憋着一股不小的雄心壮志。咱们熟悉的黄巢,在《不第后赋菊》里写过:等到秋天九月八那天,我花开了别的花都得死。香味直冲长安去,满城都是黄金甲。这气势简直就是要跟老天爷斗、跟世道争。 朱元璋对这首诗进行了改编,写成了《咏菊》:别人开花的时候我不开花,我一开花大家都被吓一跳。我要跟西风大战一场,全身上下穿满了黄金甲。他自己还有一首《不惹庵示僧》,里边写道:杀尽了江南的百万大军,腰间的宝剑到现在还有血腥味呢。这几句话听着就透着一股子血腥味儿,还有那种果断和血战到底的劲头。 再来看看李白的《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个人,走了千里都不留下任何痕迹。干完了事把衣服一掸就走了,把名字也给藏起来。闲来无事去信陵君那儿喝几杯酒。 脱了剑横在膝头上给朱亥吃烤肉,端着酒杯去劝侯嬴喝酒。喝了三杯就许诺了誓言,把五岳都看轻了。喝得眼花花耳朵热了之后,豪情壮志就像霓虹一样生出来了。 去救赵国挥动金槌的时候,邯郸那边先给震惊了。千秋两壮士的名声响亮在大梁城里头。 就算死了骨头也香着哩,不惭愧去跟世上的英雄比高低。 谁能说那种在阁子底下写《太玄经》的人就好? 乍一看这首诗的语言没前面几首那么直白,甚至还挺复杂的。不过细细琢磨琢磨就能发现里面藏着独特的情感和深意。前四句通过侠客的打扮、武器、坐骑勾画出一个帅气的侠士形象;接下来四句展示了他高超的武艺和对名利不在乎的态度;再往后两段讲了生动的故事来歌颂他的英雄事迹;最后诗人把目光放在侠客的死上,说就算他死了骨头还香着没褪色呢。 其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句话写得特别豪迈洒脱,看得出李白特别向往那种侠客生活。金庸先生的《侠客行》就受到了这首诗的启发写了一本同名小说,接着把李白诗里的侠气给延续下去了。 李白的这首诗不只是单纯描写侠客,更是热烈地推崇自由、英勇、无所畏惧的那种生活态度。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吧,后世人一直把李白看成诗仙,他那豪放不羁的性子和诗意的表达方式一直激励着无数追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