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回可真下了狠手,推出了个“限高令”,农村自建房三层封顶就算到头了,海岸带的开发管制也把得更紧。 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开了个会,专门表决通过了《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修正案。这下子可好了,以后农村新建的房子再也不能随便往天上盖,不管怎么折腾,也得老老实实封顶在三层以内,高度最多也就是十二米。这以后啊,那种“超高”自建房在海南的乡村里估计也就算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了。 定这个规矩啊,其实就是想让村子里的规划更集中、更集约一点,还能有点自己的特色。法条也写得挺清楚,得尊重大家伙儿的意愿,通过优化居民点的结构来引导大伙儿往一块儿聚。当然啦,在盖房子的时候,也得把乡土田园文化和民族特色这一块儿都给融进砖头瓦块里头去。 生态这方面也有底线思维。除了交通、能源、水利这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能搞点建设用地外,其他的项目想往省里、市里划定的开发边界那边凑是没门儿的。而且条例还特意给山体、水系、红树林、湿地这些自然资源戴上了个“紧箍”,同步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旅游度假区那边要求就更细了。规划必须坚持低容积率和高绿地率这两个硬杠杠。建筑物和景观得跟海岸带、河湖水系这些自然资源“和谐共生”,绝对不能搞那种密密麻麻的“水泥森林”。 对于海岸带和那些敏感区,省政府直接下令划定了个“重要规划控制区”,要实行最严格的规划管控。编制、审批、督察这些流程都得留下痕迹,彻底杜绝“先建后批”或者“批了不用”的情况发生。 各市县以后得把山体修复、水体治理还有废弃地绿化这些活儿都给办好了。哪怕是老城区也要注重修补改造,别光顾着往高里长,还得长得好看才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完之后啊,必须同步编制片区城市设计一块儿报上去审批。设计的内容也得锁死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还有色彩这些空间尺度的事儿,保准能做到“一片区一风貌”。 至于生态核心区里头那些外销的房地产项目是彻底被叫停了。生活在那儿的市县得按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办事儿,先把当地居民的住房需求给保障了再说。稀缺的生态资源要留给本地人一起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