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儿子买了一套别墅,房本上就写了周明的名字,收到的礼金和存款都拿来装修房子。

周明和谢佳两人家境相当,恋爱三年就结婚了。婚后,周明的父母全款给儿子买了一套别墅,房本上就写了周明的名字;收到的礼金和存款都拿来装修房子。谢佳的父母也把家具家电全部陪嫁给了女儿。小两口搬进去后生活挺顺的,孩子出生了,周小静也有了。 刚开始觉得日子挺红火,可谢佳心里总觉得不对劲,总感觉跟人合租似的,亲密感一直没找到。孩子一岁多时生了场大病住院,周明工作忙没顾得上陪,矛盾就爆发了。那次吵架里,周明不小心打了谢佳肩膀一下。谢佳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为了哄好丈母娘,周明主动送她去体检,结果路上出了车祸。丈母娘受伤住院,老丈人冲上去动手打周明,谢佳眼角也被误伤。这下家里彻底乱套了,谢佳决定起诉离婚。 她提出了三个条件:女儿归自己带;周明每个月要给8000元抚养费;别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一半装修款;陪嫁的家具家电也归她所有。周明当然不答应:别墅是他父母送的属于他个人财产;孩子跟他更利于成长;陪嫁早就让他那些红包礼物花光了。 法院最后判了离婚。女儿跟着妈妈生活,周明每个月给3000元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岁为止,医疗教育费凭发票两人各出一半。别墅因为是婚前财产,谢佳没权利分。 至于彩礼和陪嫁这些事也有规矩。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看登记的是谁名字。如果父母付全款只写在自己孩子名下就是个人财产;如果写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两家都给钱只写一方名下那就是按份共有平分了。 彩礼这东西也算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结婚目的达成后送出去的就没法要回来了;除非没领证、没同居或者因为彩礼让男方家里穷得叮当响才有可能要回部分。 至于嫁妆嘛,婚前送的一般算是女方个人财产;婚后送的如果没说清楚一般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给准备结婚的人提个醒:给彩礼嫁妆最好留个书面记录或者在转账备注上写清楚;买房的时候登记名字要谨慎些;感情的事别光看东西的价钱多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