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居委会因公共用房的事吵起来了

在上海有个地方,业主跟居委会因为公共用房的事吵起来了。2005年建起来的普陀区光复西路2077弄黎金苑小区,最近业主们反映说,综合楼里的几间房子,本来登记在业委会名下,现在却被海鑫居民委员会用来办公了。还有活动室虽然可以预约用,但到了晚上八点就关门了,老人们冬天想在里面活动都不行,只能去楼道或者车库,既不安全又不方便。 业主们认为,居委会用这些房子和管活动室,都应该先问问大家的意见,或者是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才行。他们拿着不动产登记簿说事,觉得房子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如果要改用途或者加限制,得经过大家一起决定。海鑫居民区党总支的人出来解释说,这些房子本来就是规划给做社区服务的,业主委员会办公、物业管理还有居委会工作都在这里面。至于登记权和实际用的不一样,那是以前的登记程序没跟上造成的。 还有一份资料是业委会在2025年11月发的调查汇报里提到的,开发商当初申报的时候也说了这些房子是社区服务用的。关于活动室关门的问题,居委会说是为了安全考虑才定在晚上八点关的,毕竟没人看着容易出事。他们说以后会继续跟业主沟通商量。 现在两边扯皮的核心点就是到底听谁的——是法律上的不动产登记簿说了算还是看历史规划。业主方觉得法定登记更有公信力,必须得严格按《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办事;居委会那边则觉得得结合历史情况和现在的实际需求来考虑。 其实这种情况挺常见的。随着小区越来越成熟,公共配套用房的归属和管理模式就容易成了敏感点。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治理能力的考验。黎金苑这个事儿其实就是产权明晰和治理规范跟居民需求之间的碰撞。 要想解决这个矛盾得靠依法治理和大家一起商量。一方面得把法律规定的归属和决策程序弄清楚;另一方面居委会得给居民提供透明的对话平台。 怎么让社区的公共空间既清楚责任又有人情味呢?这是提升大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的一道必答题。看看这次事情怎么收场也能给别的小区处理类似情况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