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说过了,2023年的时候,有个叫夏某的人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骗他说,只要借银行卡、电话卡刷流水,信用卡立马就能提额。夏某一听心动了,立马把这事儿告诉了他的表哥李某。李某又拉来了他的干儿子武某,三人凑到了一块,高高兴兴地把卡递给了骗子,结果轻轻松松拿到了2万元的“佣金”。谁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提额费”,而是一场天大的骗局! 后来一查,问题大了。短短几天,夏某的卡里转进来了1371414元,也就是137万;李某的卡里也有1444070元,144万;武某的卡上更是到了1004167.8元,接近100万。这些钱全部都是电诈案件中的“赃款”,用来“过账”的。 从江县法院最后认定,三人明明知道别人利用网络搞犯罪,还提供帮助,构成了帮信罪。夏某和李某主动去自首了,武某接到警察电话后也乖乖去指定地点等着。虽然三人都如实交代了,但法院的判决还是很重。夏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罚了三千元;李某也是一年有期徒刑和三千元罚金;武某最轻也被判了八个月有期徒刑,同样罚三千元。 法官最后提醒大家:千万别觉得出租、出借银行卡就是帮个小忙,这可是触犯刑法的重罪!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号都是金融凭证,只要你往外一借,就成了电信诈骗、洗钱的帮凶。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别贪心小便宜、别出租出借账户、别帮忙洗钱、别包庇隐瞒罪犯,这样才能远离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