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获全国通报表扬 累计建成幸福河湖315处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水利厅因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通报表扬。

这一荣誉的取得,标志着该省在河湖生态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近年来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5年12月出版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5)》中,该省鹤岗市强化河湖长履职、齐齐哈尔市“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佳木斯市松花江桦川段幸福河湖建设三篇案例成功入选,成为全国河湖治理的示范样本。

讷谟尔河(五大连池市段)更是在幸福河湖评选中脱颖而出,成为继呼兰河(铁力市段)后该省又一获此殊荣的河湖。

这一系列成果的取得,源于黑龙江省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的坚决落实。

该省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

特别是在幸福河湖建设中,黑龙江省注重突出地域特色,将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累计建成幸福河湖315处,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分析认为,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成功实践,不仅改善了当地水生态环境,也为全国河湖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经验表明,完善的制度设计、严格的考核机制和科学的治理手段是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的关键。

展望未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将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黑龙江省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推动河湖治理向数字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力量。

河湖治理看似“管水”,实则“治城”“兴业”“惠民”。

从通报表扬到典型案例入选,再到幸福河湖优秀案例的持续涌现,折射的是制度执行力与治理能力的同步提升。

面向未来,唯有把责任链条拧得更紧、把协同机制建得更实、把长效管护做得更细,才能让每一条河流、每一处湖泊在保护中焕发生机,在治理中更好服务发展与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