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生态环境分局首邀监督员审议免罚案件 以透明柔性执法护航企业合规发展

生态环保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平衡一直是地方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近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在处理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时,创新工作方式,首次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全程参与免罚案件讨论,为此课题提供了有益的实践样本。 事件起因于一次例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对该铸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员工为图便利,在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的打磨车间内进行补漆作业,总喷漆量不足2公斤。这一行为违反了涉及的环保法规。执法人员随即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需要指出,该企业反应迅速,当日即完成整改,将打磨车间实现密闭管理,并将喷漆作业全部转移至配备污染防治设施的喷漆车间内规范进行。 在案件审议阶段,庄河分局的做法表明了新时代执法理念的创新。分局主动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讨论,详细通报了案件调查情况、企业整改进展及适用法律依据。监督员们围绕违法情节的轻微性、整改的彻底性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对分局柔性执法、服务为先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认可。 这一做法的意义在于多个层面的突破。首先,它践行了"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的理念,在维护生态环保底线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整改诚意。其次,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再次,通过这种方式,既保障了执法权力的规范运行,也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温度,有利于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 这一创新举措是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的重要工作体现。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如何在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各地政府部门的共同课题。庄河分局的实践表明,通过创新执法方式、引入社会监督、强化透明度,完全可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从刚性约束到刚柔并济的执法转型,表明了新时代行政监管理念的变革。"包容审慎"并非放松要求,"柔性执法"实质是更精准的责任划分和更高效的社会共治。当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建立起互信关系,"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赢目标将更具实现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