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奔丧未获批仍离岗被解雇,北京三中院判用人单位解除决定违公序良俗

一起看似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因涉及劳动者奔丧需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冲突,引发社会对用工管理边界的关注;2023年8月,某养老中心厨师乔某因亲哥哥病危去世申请事假未获批准,在紧急返家处理后事期间遭单位以“擅自离岗”为由解雇。经劳动仲裁及诉讼程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该解雇行为违法。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用人单位管理权行使是否合理。法院审理发现,乔某在哥哥病危时已通过微信向主管说明情况,并主动提出不带薪休假,但养老中心以“影响后厨运转”为由拒绝。判决书特别指出,我国劳动立法虽未明确将兄弟姐妹纳入法定丧假范围,但基于“血亲伦理”和“善良风俗”原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处理直系亲属丧事的合理请求应给予必要理解与包容。

本案判决的意义不止于个案;它传递出清晰信号: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守住劳动者的基本尊严与合理的人性需求。面对生死离别等重大人生事件,制度设计与管理执行都应为基本情感和伦理需要留出空间。实现这种平衡,一上需要用人单位管理中强化人文关怀,另一上也需要司法机关在裁判中坚守公序良俗的底线。只有让法律制度与人的基本需求相衔接,才能更好落实“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为劳动者营造更温暖、更公平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