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利益领域覆盖面广、点位分散,基层治理短板更容易暴露。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耕地撂荒、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破坏、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等情况,往往隐蔽性强、链条长、涉及主体多。一些问题表面是个别点位的环境或资源受损,实质牵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治理难度大、反复风险高。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能否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整改到位”,成为观察基层治理效能的一扇窗口。 原因——“最后一公里”仍有堵点,协同与支撑体系有待补强。视察组走访了解到,部分案件推进中存三类共性难题:一是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衔接不够顺畅,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整改验收等环节标准不统一,容易出现“问题发现了、推动不够快”的情况;二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资金的落实与使用规则仍需细化,谁承担、如何核算、怎样确保专款专用并形成修复闭环,在实践中部门口径不一;三是公益诉讼证据链完善依赖专业鉴定评估,但基层鉴定资源、费用保障和时效安排有时难以匹配办案需求,影响办案质效。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个别问题整改周期拉长,治理成效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仍需提升。 影响——从“个案整改”走向“系统治理”,关乎底线与民生。视察组认为,耕地关乎粮食生产,林地支撑生态系统,农村饮用水安全更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公益诉讼介入后,一上以法治方式推动责任单位依法履职,促进问题按期整改;另一方面也推动完善行业监管规则与流程,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实地核查显示,一些地区整改进展明显:有的撂荒地检察建议推动下加快复垦复耕并完成播种;有的受损林地同步补植复绿并提升成活率;有的饮用水源地周边违法排污口依法整治后水质改善。实践表明,公益诉讼既是监督手段,也是协同机制,能把分散的行政资源与法治力量组织起来,转化为可量化、可检验的治理成果。 对策——用制度化协同破解难点,让监督更精准、整改更闭环。围绕发现的问题和基层诉求,视察组在宜丰、樟树等地召开座谈会,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审计等部门研讨推进路径。与会各方普遍认为,下一步需在四个上形成更可操作的机制:其一,完善线索发现、移送、会商、整改、验收全链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打通案件办理与整改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其二,细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涉及的资金管理使用规则,建立“评估—核算—支付—修复—审计”闭环,确保资金用于修复和长效管护;其三,健全公益诉讼鉴定评估支持体系,通过建立专家库、规范取证标准、探索费用保障等方式补齐专业支撑短板,提高办案效率与证据质量;其四,加强普法宣传与社会参与,推动公众对耕地、林地、水源保护的法治意识转化为日常行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同时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高频问题开展类案分析,推动部门完善制度、补齐监管漏洞。 前景——从“推动整改”迈向“治本防复发”,公益诉讼仍有更大空间。视察组提出,公益诉讼工作要更提高站位,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守牢资源环境底线统筹起来;以制度牵引促成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把单个案件的推动力转化为治理合力;持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问题发现、调查取证、磋商协调与出庭能力,增强监督的刚性与精准性。随着协同机制逐步完善,公益诉讼将在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农村供水保障等领域释放更强治理效能,推动更多问题从“事后补救”转向“源头预防”,从“短期见效”转向“长期稳固”。
从田间地头到制度完善,这场跨越600公里的视察既呈现了公益诉讼的现实成效,也折射出法治化治理的深层价值。当检察建议推动复垦复耕,当多部门协作织密生态保护网络,公益诉讼正从制度安排走进具体行动。其意义不止于解决个案,更在于为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公共利益保护提供可持续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