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一场专题发布会。南都记者赵青和通讯员张雅慧、张钊、闫馨蕙参加了活动,广州中院的彭勇拍摄了现场画面。这次发布会由宣教处处长陈育锦主持,通报了2025年广州法院在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民事审判庭庭长王会峰、副庭长谷丰民也出席了会议。 记者了解到,2025年全市法院一共处理了3.7万多件消费纠纷案件。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一些新的趋势:新业态纠纷增加,比如直播电商、线上培训和网络游戏等领域的纠纷增长较快;预付式消费风险依然存在,比如退费难的问题;涉“一老一小”群体的纠纷增多;还有就是消费者维权诉求更细化了,不再仅仅是退换货这么简单。为了应对这些变化,广州法院深化了小额诉讼程序,降低了维权成本。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州法院采取了多项措施。完善审判机制方面,他们依法严惩虚假宣传等行为,并积极推行示范诉讼;健全多元解纷方面,深化府院联动和“庭所共建”;创新法治宣传方面,在重要节点发布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会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聚焦预付式消费、电商直播等热点领域。比如其中一个案例就明确了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恶意逃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个具体的案例:钟某通过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两件女士上衣,一共支付了411元。她询问商家图片是不是实拍的时候,商家回复说图片都是实物拍摄的。结果收货后发现实物和宣传图片差距很大。经调查发现案涉商品图片都是“AI”生成的。法院认为商家构成欺诈行为,需要承担三倍赔偿责任。这是人工智能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人民法院处理新技术应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一个积极探索。 这次案例确立了经营者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审查义务规则。这个规则给商家提供了明确指引:技术可以用来美化展示商品,但是必须对消费者进行必要提示说明,不能逾越失真红线。本案处理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商家划定了行为边界。 总的来说,2025年广州法院通过高质量司法服务筑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未来他们还会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上。为了广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