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合作共赢”的口号下放松警惕!

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给生物领域的跨国研究定下了规矩,要求我国境内采集、保藏人类遗传资源,必须先获得批准。2021年,国务院给生物安全领域划出了明确的红线,禁止境外组织或个人非法获取我们的生物资源。国家安全部最近的提醒,把人们的视线拉回到了一个被忽视的角落:跨国生物合作中的数据泄露风险。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国际科研合作越来越紧密,搞跨国研究是推动生命科学突破、应对公共健康挑战的好办法。 这确实能把全球的资源整合起来,共享技术成果,帮咱们解决很多难题。可是,这扇大门敞开的同时,也会有阴影跟着进来。那些看似为了“学术交流”、“慈善公益”或者“设备捐赠”的人,可能根本就没那么好心。他们会想方设法接触到受保护的生物样本和数据,甚至用走私、瞒报这些非法手段偷偷把样本转移出境。这些流失的“生命密码”,一旦落到境外敌对势力手里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那后果可是相当严重的。 比如有人想针对某个族群的遗传特征开发生物武器或者种族特异性药物,这已经从科幻片里的情节变成了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威胁。原本用来造福人类的生命数据,就这么被恶意利用了。现代生物学研究离不开高通量测序、大数据分析还有云计算平台,但这些研究用的设备和软件如果核心技术受制于境外且有“后门”,就很可能变成数据外泄的隐形通道。 大量的敏感数据在看似正常的科研活动中悄悄流失了。被窃取的数据能分析出我国人口的健康状况、遗传病倾向、遗传结构等等深层信息,绘制出精细的“中国人群生物图谱”。这种图谱要是被恶意势力拿到手里,他们就有了所谓的“科学依据”来实施更精准的生物技术干预或舆论操控。 面对这么严峻的形势,咱们国家已经加快了法律盾牌和监管框架的建设。在法律里明确规定:境外机构不能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人类遗传资源;向境外提供这些资源信息必须事先向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备份。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关键还在于怎么执行。搞科研合作的时候,中方机构得全过程、实质性地参与进去,还要依法公平分享成果和权益。 各相关科研机构、高校、医院和企业都得提升安全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跟国外合作时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弄清楚合作方的背景、内容和数据流向。 千万别在“合作共赢”的口号下放松警惕!把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科研资源和敏感数据暴露在风险之中多不值当。 生物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咱们不能因为要拥抱开放合作带来的科技红利就把安全底线给忘了! 必须用底线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守护好中华民族的“生命密码”和国家的生物战略资源。 筑牢数据安全防线不光得靠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监管体系持续发力,更要靠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物科技的进步真的用于增进人类福祉,而不是变成威胁安全的利刃。 在这变幻莫测的国际环境里,咱们得坚实守护住生物疆域和未来发展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