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平台经济和内容产业的发展,账号、数据、粉丝关系、品牌合作等“看不见的资产”正越来越多地转化为可交易、可收益的财产形态;离婚案件中,传统分割多聚焦房产、存款、车辆等有形资产,而自媒体账号兼具经济收益与人身依附两种属性:一上可通过流量分成、广告合作、直播带货等形成持续收入;另一方面又与主播形象、表达风格和粉丝黏性紧密绑定。如何保障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账号运营规律,成为司法实践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原因——本案中,夫妻双方婚后由女方以实名信息注册并长期运营抖音账号,粉丝达到百万级并产生相应收入。婚姻关系破裂后,双方同意离婚,但在账号归属及价值分割上分歧较大。争议主要来自三点:其一,账号收益可观但不稳定,受平台规则、市场热度和内容生产能力影响,价值波动明显;其二,账号价值来源复杂,既包括粉丝规模、互动活跃度、内容质量与行业影响力,也涉及潜在商业合作空间,难以用单一指标衡量;其三,账号与运营者的人身属性高度绑定,简单“对半分”不具可行性,可能导致账号价值缩水甚至无法继续经营。 影响——法院审理明确,自媒体账号在具备一定粉丝规模并能够产生广告收入、流量收入等经济利益时,具有财产属性,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该认定对同类纠纷具有指引意义:一是明确网络资产并非“无形无价”,合法收益和资产权益同样受保护;二是强调婚姻存续期间形成并持续经营的账号及其价值,原则上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审查范围,避免简单以“谁注册归谁”处理;三是推动行业更规范——裁判对账号价值评估方法的认可,会促使当事人更重视经营数据留存、财务记录和合作合同管理,也促使MCN机构、品牌方在合作文本中完善权利义务与风险条款。 对策——在价值认定上,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从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等维度,并结合市场走访和同类账号对比进行评估,最终认定账号价值达百万余元。此做法当前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当双方难以协商一致时,引入第三方司法评估可形成相对客观的价值基准,降低争议成本。在分割方式上,法院综合考虑账号由运营者长期维护、价值附着较强人身属性等因素,采取“账号归运营方所有、对另一方给予补偿”的方案,并酌情确定另一方享有40%的价值份额。该思路既避免机械分割导致账号难以继续运营,也兼顾婚姻共同生活期间对账号成长的支持与贡献,兼顾公平与可执行性。对公众而言,本案提示:夫妻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的账号,只要婚姻存续期间形成并具备商业价值,就可能进入分割范围;平时应增强证据意识,厘清收入归集、成本投入、合作分成、设备购置等事实,为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清晰依据。 前景——随着数字经济持续扩容,涉及直播账号、店铺账号、游戏账号、虚拟货币与数字权益等新类型财产的纠纷预计还会增多。当前自媒体账号价值评估仍缺乏统一标准,且受平台规则变化、监管政策调整与行业景气度影响,价格波动较大。未来有必要在司法实践积累基础上,深入明确虚拟财产的认定口径与评估指引,推动评估机构形成更透明、可复核的模型与参数,同时完善平台在数据留存、权属证明、变更机制各上的配合机制。对创作者而言,规范运营、依法纳税、完善合同、区分个人与家庭财务边界,将是降低风险、稳定预期的重要路径。
这起案件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它表明,法律正在回应互联网经济带来的新型财产形态,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与分割规则更加清晰。随着自媒体经济持续发展,类似纠纷可能深入增加。该判决为对应的主体提供了可参考的处理路径:既保护创作者的劳动成果,也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既考虑账号的人身属性与运营规律,也兼顾分割的公平与可执行性。随着实践不断推进,相关规则有望进一步细化完善,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财产权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