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合”让每个孩子的笑容不被滥用

在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的肖像权保护急需加强,浙江湖州吴兴区就发生了一件特别的案件,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一起是因为网络上未成年人肖像权被侵犯的情况很常见。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个公司没得到许可就把一个儿童模特的19张照片用来宣传童装产品,还在网络上搞销售。发现这个情况后,监护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负责。这类事情并不少见,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经常把未成年的照片用到产品推广上去。法院审理时指出,被告公司因为赚钱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构成侵权。法院判定被告公司删除相关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00元。在这个案件里,吴兴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机制得到线索后介入进来帮助收集证据参与诉讼。这种“法检联合”模式展现了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过去,网络商业活动中侵害未成年人肖像权的现象频频发生,主要原因是商家对法律规定认识不清、网络监管不到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举证困难等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就不能使用其肖像。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商家要严守法律边界和版权意识。未来还需要推动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和侵权内容筛查机制。同时也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特别是未成年监护人的维权意识。 通过这类典型案例裁判和支持起诉机制等方式,司法机关将继续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只有法律约束、行业自律、技术赋能和社会监督共同发力才能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只有坚守法治精神、凝聚保护合力才能让每个孩子的笑容不被滥用,让每份成长记忆都能在阳光下安然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