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生态环境受到了高度重视。为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实到位,镜湖区检察院牵头召集区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和市水务局,签署了一份《关于共同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意见》。五家单位在这份文件上盖章,标志着镜湖区对长江的保护进入了新的阶段。这次联席会议上,大家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讨论。有人提到了行政执法取证难、刑事立案标准高等问题。针对这些痛点,检察院当场承诺会尽快解决。“问题不隔夜,困难不过周”成为了大家的共识。为了实现共商、共建、共管的目标,镜湖区检察院在会议上解读了《协作意见》。这个意见里包含了九个机制: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巡查、同步审查、同堂培训、专家辅助、修复补偿、联合督办和定期通报。这些机制给各方带来了具体的任务清单。比如信息共享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实时对接避免监管真空。线索双向移送方面,发现破坏长江生态线索可以同步移交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合巡查方面组成巡查组对重点岸线进行突击检查。同步审查可以防止“只罚不管、一罚了之”的情况发生。每季度组织一次公益+刑事双视角业务培训来提升办案质效。专家辅助邀请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参与案件评估用数据说话来保障公正性。破坏长江生态者需要认购生态修复金用于两岸植绿补绿。对重大、疑难、跨区域案件五方联合挂牌督办来解决难题。每半年向区委和区人大报告一次协作成效接受监督保证透明度。 镜湖区检察院还会持续扩大协作半径打造“水上+岸上、白天+黑夜、巡查+修复”三位一体保护网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这次联席会议之后镜湖区将围绕这个目标展开工作让黄金水道得到更好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