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西欧的妇女修道风气特别盛,修女们在神面前发愿把终身都交给耶稣,不嫁也不生子。修女院最早起源于公元4世纪的罗马,一直发展到9世纪才变得特别多。在9世纪时,德意志的修女院只有70家,可到了12世纪,一下子增加到了500家,修女的人数就突破了近3万,甚至还有很多没有正式加入修女院的自修修女。所以,宗教当局不得不给修女人数设限。影视里常常把修女刻画得很高贵优雅,她们穿着白色袍子戴着黑巾祷告时显得特别神圣。但实际上呢,这些修女有时候偷情、甚至假死逃离修道院。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她们当时的社会地位很特殊。要想进入修道院,除了有财富和宗教信仰外,贵族血统也很重要。许多城市中产阶级的女性因为没有贵族血统而被拒之门外。比如,洛林地区的雷米雷蒙修道院规定只有骑士们可以为她们的贵族血统担保。阿丹姆修道院明确要求修女父母双方必须是贵族,而艾希斯塔特的主教也说明非贵族出身的女性不能进入修道院。这些规定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修道院的贵族化形象,还有现实考虑。因为贵族女性通常在学识和社会地位上比普通女性高很多,所以修道院招收贵族女性能得到更多捐赠,还能提升自己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