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

各位听友,天津的网信事业接下来要提速发展,法治这一环节给咱们做好了保驾护航。(来源:天津日报)转自天津日报的消息,记者徐丽报道,咱们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在3月27日通过了《天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这也就意味着从2026年5月1日起,这部新法就要正式生效了。 大家都知道,现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信息化也都在往智能化方面冲刺,新任务新挑战摆在面前。为了让咱们天津的网信事业能高质量发展,这个条例的出台就是把之前的好经验给总结了一下,针对遇到的实际问题把制度给理顺了。 法规总共分了7个章节53条内容。在保护网络运行安全这一块,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必须按照等级保护的要求干活;那些没被列入关键基础设施的重要系统也得加强保护,市网信部门会领着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去抽查;平时还得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发现风险赶紧处理;至于用人工智能这类新技术的时候,事先得做好安全测试评估。 数据安全管理方面也很细致:谁也不能利用数据去干违法的事儿;处理数据的人必须做好防护;特别是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还得盯着训练数据和活动的安全;要是想把数据传到国外去,也得搞些技术措施保障出境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生态治理也在加强:处理个人信息得讲诚信、必要、正当;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方要把责任担起来;在内容管理上要规范秩序、打击违法信息,好营造一个干净清朗的网络空间。 至于信息化发展这块儿,强调要把基础设施搭好、鼓励技术攻关、加快场景开放、深化在政务农业等各个领域的应用;还得加强基础支撑、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另外还对标准制定、行业自律和专家咨询制度都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