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作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兴食品业态,因其便利性和市场潜力引发广泛关注。
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月6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次针对预制菜产品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标志着预制菜监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阶段。
该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7月列入立项计划,旨在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以及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
标准对预制菜的概念进行了科学界定,明确规定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这些食品均由其他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予以管理。
关于预制菜的范围界定,标准强调预制菜应具有预包装产品属性。
中央厨房制作的食品成品或半成品仅向自己的连锁餐饮门店配送,本质上属于"连锁餐饮的内部集约化加工配送中心",相当于门店自有厨房,因此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中央厨房使用外购的工业化预制菜产品,则应按预制菜标准管理。
中央厨房生产的菜肴虽不属预制菜,但仍需遵循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
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预制菜安全标准作出了严格规定。
标准明确要求预制菜不可使用防腐剂,并遵循"非必要不添加"原则,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用量。
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所长张德权表示,这一要求引导食品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来保障产品安全与营养品质,从技术源头减少对食品添加剂的依赖。
对于不使用防腐剂是否会导致预制菜易变质的疑虑,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标准处处长杨晓明指出,现代预包装食品已可通过三类成熟技术实现防腐效果:严格控制生产过程、采用冷冻工艺和选用合适的包装方式。
这些技术已在食品工业中广泛应用,完全可以保证产品质量。
预制菜的原料安全是保证产品安全的源头关键。
标准明确规定,使用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蛋类、粮食、食用菌、淀粉制品等原料,均需分别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原料。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真菌毒素等均需符合相应限量管理要求,并应建立索证索票、验收合格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在生产过程管控方面,标准对温度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需冷冻的产品冻结结束时,中心温度应不高于零下18摄氏度;需冷藏的产品,中心温度应为0至10摄氏度。
标准还要求重点管控交叉污染风险,做好卫生管理,预制菜生产经营全过程需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标准同样得到重视。
预制菜安全标准要求包装材料具有足够的阻隔性能,冷冻产品的包装材料还应具有足够的耐寒性能,以保证产品应有的风味和品质。
对于带包装加热的产品,其内包装材料应具有耐热性,受热后不粘连、不变色、不变形。
在保质期方面,预制菜安全标准明确规定最长保质期不应超过12个月。
张德权表示,食品保质期通常由生产企业根据产品特性、工艺、配料和贮存条件等因素,通过实验研究和品质评定后确定,一般不在标准中作具体规定。
本次预制菜安全标准对保质期做出具体要求属于特例,体现了对预制菜产品的特殊关注和严格要求。
预制菜并非简单的“方便食品”,其安全与品质取决于标准是否清晰、执行是否到位、链条是否可追溯。
此次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既是对社会关切的正面回应,也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
随着规则完善与企业落实双向发力,预制菜有望在更透明、更规范的轨道上实现从“吃得便捷”到“吃得放心、吃得更好”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