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昭苏县喀夏加尔镇活畜交易市场,近日出现了一支特殊的"法治护航队"。
县人民法院干警穿梭于满载牛羊的货车之间,用双语为牧民解析交易合同的法律要点,这成为当地冬季牧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作为伊犁河谷重要畜牧基地,昭苏县年均活畜交易量超百万头(只),冬季正是转场交易的高峰期。
市场监测显示,约65%的牧区经济纠纷源于牲畜交易环节,其中口头协议引发的尾款拖欠、合伙牲畜私自处置等问题尤为突出。
去年全县受理的涉牧案件中,近三成与契约意识薄弱直接相关。
"牧民习惯握手成交,但数万元的交易仅凭诚信存在风险。
"喀夏加尔法庭庭长介绍,此次普法聚焦《民法典》合同编核心条款,特别制作了维汉双语版《活畜交易十二问》手册。
干警们以"羊圈边的法律课"形式,通过"买牛未付尾款""草场转租纠纷"等典型案例,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牧民听得懂的"草原道理"。
这种沉浸式普法取得显著成效。
活动现场,38位牧民当场补签了标准化交易合同,12起积压纠纷达成调解意向。
更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同步建立的"牧区法律服务站"微信平台,两周内新增牧民用户超500人,线上咨询日均20余件,显示出基层法治需求的旺盛生命力。
昭苏县的做法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当前全国牧区正经历传统交易模式与现代市场规则的碰撞,新疆法院系统近年推行的"马背法庭""毡房调解"等创新机制,本质上都是司法服务向"最后一公里"的延伸。
中国政法大学专家指出,这种"预防性司法"模式,比事后诉讼更符合牧区社会治理特点。
据悉,当地法院将把此类服务常态化,计划在春季转场前完成全县7个重点乡镇巡回普法。
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活畜交易"契约备案制",并试点"诚信商户"评定机制,通过司法引导与行政监管的协同发力,构建牧区市场信用体系。
法治的力量在于贴近生活、服务群众。
昭苏县人民法院的这次普法实践表明,司法机关只有主动融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真正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新时代,这种"送法上门"的做法不仅保护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更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