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宣判一起针对豪车车主的系列抢劫案 两被告人获刑

2025年初,郑某与张某共谋实施抢劫,将目标锁定在高档商圈和小区停车场内驾驶豪车的独行女性;两人分工明确,在目标车辆底盘下安装GPS定位器进行长期跟踪,同时准备了迷药、刀具等作案工具,并设计了伪装成外卖员、代驾等身份接近目标的方案。 2025年4月的一个深夜,刘女士看完演唱会后独自前往停车场。一名身着代驾服装的男子突然拉开后车门坐入,谎称电动车没电需要搭乘。行至小区门口停车后,该男子突然用胳膊勒住刘女士的脖颈,并用浸有液体的布块捂住其口鼻。危急时刻,刘女士表现出机智和勇气,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哀求"可以给钱",当发现力量悬殊后,她佯装被迷晕停止反抗。待犯罪分子稍一松懈,她猛然挣脱拉开车门向外狂奔呼救。恰逢巡逻警车经过,犯罪分子仓皇逃离。 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成功抓获郑某,并根据其供述更抓获张某。邗江区检察院介入案件侦查,针对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作案手段隐蔽的特点,提出明确的取证方向。检察机关追踪电子证据,全面提取二人手机及聊天软件中关于物色目标、共享信息、商议分工的记录,固定了预谋证据。同时查明作案工具来源,追查购买渠道和物流信息,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此外,检察机关还将该案与周边地区未侦破的类似案件进行串并分析,深挖余罪。 侦查深入后,案件全貌逐渐清晰。郑某、张某除对刘女士实施抢劫未遂外,还在常州、扬州针对两名车主完成了安装GPS、长期蹲守等预备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继续实施犯罪。这充分证明两人的犯罪目的明确、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各环节犯罪形态予以精准区分。对于刘女士遭遇的案件,因被害人机智应对、外界及时介入等意志以外的原因,认定为犯罪未遂。对于另外两起案件中的GPS安装、长期跟踪等行为,认定为犯罪预备。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充分反映了这些区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2025年8月,邗江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二审法院随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了现代司法的精准性。从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到检察机关的精准指控和量刑建议,再到法院的科学判决,各环节都准确运用了法律规定,对不同阶段的犯罪形态进行了准确认定。这种精准司法不仅有利于实现个案的公正,更有利于引导社会规范行为、维护法治秩序。

对预谋性、暴力性突出的抢劫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是维护群众安全感的应有之义。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案折射出犯罪手段与社会运行方式的"伴生变化":当职业身份、技术设备、支付工具被不法利用,公共安全治理就必须更精细、更协同。以法治为支撑,以技术与治理能力为保障,把风险关口前移,才能让城市夜归路更安心、更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