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部署全国示范区创建工作,标志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示范区创建的战略意义在于打造农业产业发展高地。通过建立示范区,可以集中展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最新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区将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发展高地,加速培育一批农业新质生产力试验田,推动建设一批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标杆,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实践样板,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 在创建目标设定上,方案提出到2030年累计创建认定示范区不超过500个,此目标既反映了创建工作的雄心,又保证了创建质量的严格把控。方案重点建设六类示范区,分别为粮食产业、养殖业、优势特色产业、智慧农业、都市农业、旱作农业示范区。这一分类体现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涵盖了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粮食产业示范区将强化粮食安全基础,养殖业示范区将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区将促进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智慧农业示范区将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应用,都市农业示范区将满足城市居民需求,旱作农业示范区将因地制宜开发利用资源。各类示范区各展所长、各具特色,形成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 在创建任务设置上,方案采取"常规任务+专项任务"的模式,明确每类示范区的创建定位、申报标准和创建目标。申报县需要选取一个符合申报标准的类型进行申报,按照创建任务和每类示范区创建要求,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这一设计充分尊重地方实际,鼓励创新探索,有利于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从实践层面看,示范区创建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通过建立示范区,可以加快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同时,示范区创建也将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路径。 从前景看,示范区创建工作将分阶段推进。有条件的示范区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通过示范区的创建和建设,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将逐步形成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的发展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布局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这项工程需要政策支持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当500个示范区在全国落地生根时,不仅将展现农业强国的生动实践,也将为全球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