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背景下,灵丘县近日开展了一场具有示范意义的野生动物保护联合行动。
1月8日的普法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执法人员通过"法律咨询台+实物展板+案例手册"三位一体的宣传模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这种创新普法方式获得当地居民积极响应。
当前野生动物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查获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案件超2000起,其中基层地区因法律意识薄弱导致的案件占比达35%。
灵丘县作为黑鹳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其生态区位特殊但群众保护意识相对滞后,存在"不知法而犯法"的风险隐患。
此次行动突出三个创新点:一是多部门协同机制,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执法单位形成监管合力;二是普法内容精准投放,针对当地常见的野猪、环颈雉等物种制作专门宣传材料;三是法律后果可视化呈现,通过展示近年典型案例判决书复印件,让群众直观认识违法成本。
从深层次看,这类联合行动体现了我国环境司法保护的三个转变:从事后惩处转向事前预防,从单一执法转向综合治理,从专业领域转向公众参与。
灵丘县检察院检察长介绍,今年已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三轨并行机制,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违法线索实时共享。
值得关注的是,活动特别强调"舌尖上的守法",详细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针对当地存在的"野味饮食"陋习进行重点教育。
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现场演示了识别非法野生动物制品的技巧,这种"实操式"普法收效显著。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动具有双重价值:短期看能震慑违法犯罪,长期看可培育生态法治文化。
灵丘模式的可复制性在于:将保护区管理与社区普法相结合,把抽象的法治理念具象为身边的保护物种,这种"在地化"宣传策略值得推广。
守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生态系统的稳定与人类共同的家园。
把普法宣传做在前、把协同治理落到位、把责任链条压得更实,才能让每一次拒绝购买、每一次及时举报、每一次依法惩处都汇聚成保护合力。
以法治之力涵养生态之美,方能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图景在更多地方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