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维权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将普法阵地前移至商业综合体和居民社区。3月13日的专项普法行动中,法院干警兵分两路,分别针对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群体开展精准普法。 在长春中商世界里购物中心,法官团队聚焦商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点展开宣讲。通过剖析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典型案例,明确指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等霸王条款的违法性,强调广告禁用绝对化用语的法律规定。这种"以案说法"的方式,使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指南。现场商户反映,以往更关注商品质量,对宣传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法律要求认识不足,此次普法有效填补了知识盲区。 富强社区的普法活动则侧重解决居民日常消费难题。针对老年群体易受保健品虚假宣传困扰的情况,法官不仅详细讲解维权流程,更注重心理疏导和证据保全指导。这种"法律咨询+心理安抚"的双重服务模式,提升了普法实效。统计显示,活动现场共受理咨询60余人次,发放资料200余份,多个消费纠纷当场达成调解意向。 此次普法行动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突出时效性,选择"3·15"重要时间窗口开展;二是注重针对性,区分商户和消费者不同需求设计内容;三是强化实效性,通过互动答疑确保普法入脑入心。法院对应的负责人表示,这种"走出去"的普法模式将成为常态化工作机制。 从深层看,此类活动折射出司法机关职能转变。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实施,单纯的事后裁判已不能满足社会治理需求。通过前置性普法教育,既能降低侵权事件发生率,又能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的转变。观察人士指出,这种"治未病"的司法理念,对于构建和谐消费关系至关重要。
司法为民不仅体现在法庭判决中,更体现在日常法律服务中。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的这次普法活动,用行动展现了现代司法的温度。通过把法律知识送进商场和社区,既帮助商户规范经营,又教会消费者如何维权,这是法治建设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将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