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推进,一批临床价值高、创新性强的新药加快纳入保障范围。但落地执行中,仍面临“进得了目录、用得上药”的现实挑战:一上,部分药品对储存、配送、冷链及专业管理要求较高,医院配备周期长、库存压力大;另一方面,患者就医半径、处方流转和购药便利性等因素影响用药连续性,尤其是需要长期规范治疗的慢病、罕见病人群,对稳定获取药品的需求更为突出。 原因—— 从制度层面看,“双通道”管理是医保部门为提升谈判药品可及性、规范供应保障而形成的重要机制,核心于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条通道共同承接药品供应与服务,形成互补。医院更适合承担诊疗决策、首次用药评估与风险监测;药店在延伸服务半径、提升购药便利性、保障用药连续性上更具优势。此次河北将新增112种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及19种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纳入管理,既是对国家政策的及时衔接,也表明了地方提升政策可及性上的细化落实。纳入“双通道”后,医院与“双通道”药店执行一致的价格与报销政策,有助于减少渠道差异带来的负担和选择成本。 影响—— 对患者而言,“同价同策”的直接变化是“少跑腿、少垫资、少不确定”。当药品在医院与定点药店价格一致、报销口径一致,患者可根据诊疗安排和实际需求选择更便捷的购药点,减少以往在不同渠道比价、排队、反复开具处方等情况。对需要长期用药、周期复诊的患者,也有助于降低时间成本和用药中断风险。对医疗机构而言,“双通道”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院药房的库存与资金占用压力,使医院更聚焦诊疗与合理用药管理,同时推动处方管理、用药监测和药学服务更加规范。对医药供应链而言,进入“双通道”意味着配送与服务标准更高,推动企业与流通环节完善质量管理、提升配送效率和应急保障能力,从而形成更稳定、可追溯的供应体系。 对策—— 政策落地关键在于“可获得、可支付、可监管”。一是强化目录与定点管理的衔接。对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同步明确适应症范围、处方管理要求、支付口径及经办流程,避免因解释不一致导致患者“看得见用不上”。二是完善处方流转与用药管理机制。在确保诊疗安全前提下,规范开具外配处方,健全复诊续方、慢病长处方等配套措施,并加强药学服务能力建设,做好用药指导、相互作用提示与不良反应监测。三是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与合规监管。对冷链、储存、追溯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健全价格执行、结算对账、信息上传等制度,防止“进了通道不进服务”,并防范违规销售、套刷等风险。四是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推动医保结算系统与药品追溯体系联动,加强数据共享与异常预警,实现“处方—购药—结算—用药”全流程可监管、可追溯。 前景—— 随着谈判药品和创新药持续扩容,保障体系将更加注重从目录准入到临床使用的全链条治理。“双通道”在缩短政策传导链条、提升药品可及性上的作用将继续显现。可以预期,河北此次扩围将带动更多患者基层与社区周边获得稳定的用药支持,也将促进医疗机构与药店在服务协同、药学管理、信息互联上进一步融合。下一步,若能在用药安全、规范支付与服务体验之间形成更成熟的平衡机制,“双通道”有望成为推动创新药合理使用、回应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支点,并为构建更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河北省此次将131种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反映了医保制度提升药品可及性和服务效率上的持续完善。该举措扩大了患者用药选择,也有助于优化医保资源配置,更好发挥保障作用。随着“双通道”范围继续扩大、配套机制逐步健全,预计将有更多患者从中受益,推动全省医疗保障服务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