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分阶段实施国Ⅲ柴油货车限行并推淘汰更新补贴 最高14万元引导绿色转型

机动车污染是当前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数据,柴油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总排放量的百分之八十七点一和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其中柴油货车更是污染防治的重点对象。

在此背景下,惠州市政府日前印发通告,决定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这是推动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的重要举措。

限行政策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2026年2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货车进入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部分中心区域。

第二阶段自2027年1月1日起,限行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惠东罗县、龙门县的部分中心区域。

政策覆盖本市及外市籍车辆,但对军车、警车、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予以豁免。

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为配合限行政策,惠州同步推出淘汰更新补贴方案,对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进行激励。

补贴分为两类:其一是提前淘汰补贴,针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出口的车辆,且距强制报废年限不少于一年的,每车可获得一万至四点五万元补贴。

其二是淘汰更新补贴,在完成提前淘汰基础上,车主于同期在广东省内新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可叠加申请三点五万至九点五万元的更新补贴,合计最高可达十四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补贴政策对"非营运货车"有明确界定,指2025年7月1日起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车。

此外,淘汰更新补贴需满足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所有人、登记机关所在地与淘汰车辆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由于政策实施资金总额受控,国四车辆补贴按"先申请先得"原则执行,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政策实施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惠州市首批三十二辆车辆已通过审核,发放补贴一百零五万元;第二批四十九辆车辆完成审核,拟发放补贴一百六十九点四万元;第三批正在审核中。

这表明限行与补贴的组合拳有效激发了车主淘汰高排放车辆的积极性。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一政策体现了惠州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污染监管体系的努力。

通过限行、补贴、监管等多维度手段的协同发力,既能有效减少存量污染车辆的排放,又能促进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统一。

惠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联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惠州此次政策创新展现了环境治理的"加减法"智慧:通过做污染存量的"减法",换取发展质量的"加法"。

在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双重命题下,这种兼顾环境效益与经济激励的治理模式,或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提供可复制的绿色交通解决方案。

随着政策深入推进,一个更清洁、更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正在惠州加速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