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周村查处二次酒驾:驾驶人质疑呼气结果,血检复核仍坐实违法

日前,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周村区大队民警在周村区马路街车站广场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姚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定标准。面对检测结果,姚某提出异议,称自己仅在中午喝了两瓶啤酒,午休后自认为酒精已代谢,不会影响驾驶。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证据合法有效,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将其带至医疗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血检结果显示,姚某血液酒精浓度为38.69mg/100ml,更确认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案再次说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从呼气检测到血液检测的完整证据链,既保障了执法的规范与严谨,也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对酒驾的轻视和侥幸,最终会付出法律与安全的双重代价。只有形成对酒驾“零容忍”的共识,才能更好守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