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湖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以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并对2026年重点任务作出安排。与会人士表示,“十四五”时期湖北司法行政工作协调全面依法治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各上实现整体跃升,有关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为更高水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夯实基础。 问题:进入“十五五”新阶段,法治保障面临更高要求、更复杂场景。一方面,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和区域协同等任务密集推进,迫切需要以更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供给规范新业态新模式。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任务更加多元,矛盾纠纷类型更加复杂,基层治理压力与风险防控需求同步上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仍需规范化、便捷化、均衡化上持续用力。,法治建设进入“提质增效”阶段,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联动的要求更突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司法行政系统提出更高标准。 原因:形势变化背后,既有发展阶段转换的必然,也有治理需求升级的现实驱动。从发展维度看,新质生产力培育、绿色低碳转型、数字经济治理等领域制度建设节奏加快,地方立法既要增强适配性、前瞻性,也要防范规则冲突与执行落差。从社会维度看,人口流动、利益格局调整带来纠纷呈现高频、多点、复合特征,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社区矫正和监管安全、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提出更强约束。从治理维度看,法治政府建设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等都需要更加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来支撑。 影响:会议部署的方向性举措,旨在以法治方式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立法供给更加精准,有利于把改革举措纳入法治轨道,提升市场主体预期稳定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制度支撑。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将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减少矛盾累积外溢。公共法律服务更均等更普惠,能够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法治需求,提升社会法治素养,夯实依法办事的社会基础。守牢安全底线、夯实基层基础,则有助于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对策:围绕2026年重点工作,会议提出诸多针对性要求,强调在关键领域持续发力、在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一是坚持务实管用,提升立法质效。持续强化立法供给,完善立法机制,注重立法风险防范,推动地方立法更好对接改革需要、回应治理难题,增强制度供给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二是坚持示范引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统筹力度,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实效,提升行政复议监督效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地见效,以制度约束与能力建设同步发力,促进政府治理依法、规范、透明。 三是坚持守牢底线,强化安全与稳定支撑。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监管安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完善风险预警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提升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坚持民生为要,擦亮法治为民底色。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向困难群体倾斜;促进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高效发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更便利地获取法律帮助、在具体案件中更直观地感受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强化实干担当与素能提升,严格管党治警,完善作风建设与监督管理机制,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频共振,形成敢为善为、能打硬仗的工作合力。 前景:与会人士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夯实现代化建设基础、加力推进关键任务的重要阶段。湖北司法行政系统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立法供给、依法行政、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随着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法治对支点建设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将更凸显,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坚实、更可持续的法治支撑。
站在"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历史节点,湖北司法行政系统正以法治为笔,描绘治理现代化的新图景。这场会议既是工作动员,更昭示着法治将从制度保障升华为区域核心竞争力。当法律条文转化为发展动能,当公平正义浸润民生肌理,新时代的荆楚大地必将书写更多"法润人心、律动发展"的生动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