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的这个假期里,人们往往会提前给广州的民宿预订好房间,好方便出行。但是,如果行程有变,需要退订民宿的话,已经给出去的定金还能拿回来吗?广州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 这里就有个例子,2024年春节期间,A公司把两栋海滨民宿租给了B公司。双方签了协议,约定租期5天,每天租金2.2万元,A公司先行支付定金5万元。协议里还说了,如果因为A公司自己的原因导致活动取消或者延期,那定金就不退了;但如果B公司拿到定金后没把场地留下来,就得给A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不过A公司后来发现行程有变,不想再租了,就跟B公司说了一声要取消预订,想让B公司退还一部分定金。但是B公司觉得春节正是旅游旺季,A公司的预订导致民宿无法对外出租,损失挺大的,不同意退款。 这个案件闹到了深圳南山区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这是定金合同纠纷。A公司和B公司签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得按约定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个规则: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是没有定金效力的。 给出去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或者做得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话,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在这个案件中,是因为A公司单方面取消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所以B公司有权没收这部分定金。不过这个协议里约定的5万元定金已经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官觉得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按照规定来算一下:主合同标的额是11万元(2.2万元/天 × 5天),20%就是2.2万元。所以法院认定B公司有权没收A公司2.2万元的定金。那剩下的2.8万元呢? 法官认为剩下这部分不发生定金效力。法院又详细考虑了很多因素:首先这个时间段正好是春节假期,在这种情况下民宿很难订出去;其次B公司在2024年1月26日收到钱后就把房间锁定了;而A公司直到2024年2月5日才告诉B公司取消预订。这时候离入住日期就剩下几天了,短时间内很难再整体全部订出去。 所以根据这些情况,结合民宿春节期间的特点、单价和整体预订等因素,法院接受了B公司提出的超过法定上限2.2万元损失的主张。最后法院综合考虑协议实际履行情况和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B公司在剩下的2.8万元中再收取1.8万元作为赔偿款。所以最终判决B公司需要退还A公司1万元给人家。 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法官还解释说: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部分钱。定金有两种作用:一是促进诚信履约;二是提高交易效率。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也不能随便定多少。 法律规定了上限就是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就不行了。但是如果这个上限不够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守约方还是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这个范围的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