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就是对大家关心的这个事给出的有力回应,也体现了司法在帮大家培育健康

虽说婚姻是家庭的根基,可最近几年,随着大家手头都变宽裕了,一些地方结婚时的彩礼水涨船高,形式还特别复杂,甚至有人借着结婚来要钱,搞那种婚托婚骗的把戏,这让很多当事人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把婚姻那点本应有的感情和责任给扭曲了。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就是对大家关心的这个事给出的有力回应,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帮大家培育健康的婚恋文化、推动社会治理方面所做的努力。现在的彩礼纠纷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方面是彩礼形式不只是简单的礼金了,可能涉及买房买车的大额支出,到底算不算彩礼容易扯皮;另一方面是那种认识没多久就结婚然后马上离婚的“闪婚闪离”现象,还有人借着结婚来索要财物,严重破坏了婚姻的严肃性。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也有很多:有的地方和人受老观念影响太深,把彩礼看成衡量婚姻价值的唯一标准;还有的人就是想利用婚姻搞点不正当利益。长此以往肯定不行,既加重了家庭负担,又容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从法律上讲,《民法典》早就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给处理这类纠纷定了规矩。但在实际操作中,怎么准确判断彩礼的性质、怎么区分正常的赠与和借钱结婚来敛财,光靠法条还不够细化,还得靠法官在裁判中给出具体指引。 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就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判决把这些标准给明确了。比如遇到“闪婚闪离”的情况,法院让对方把全部彩礼退回来,这就表明了司法绝不纵容借婚姻谋利的立场;再比如那种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购房、购车款,明确算彩礼范畴,得按规定办,这也保护了给钱那一方的权益。同时,判决也特别注意区分彩礼和谈恋爱时的日常开销消费别混为一谈,避免把正常的感情互动全都变成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处理。 这些案例的公布,不仅是给各级法院审理这类案子提供了参考样本,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结婚得看感情本身,给不给钱得自愿还得适度点别过分,不能变成买卖或者负担。司法机关通过一个个案子去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能帮着纠正那种“高价彩礼”的坏风气,推动大家形成更健康文明的婚恋观。 往深了说这也是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呢。以后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是个长期活儿,得靠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宣传教育一起使劲才行。司法机关会接着通过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把裁判规则完善好;各地也得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搞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基层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也得发挥积极作用。只有法律保障加上社会引导再加上个人自觉配合了,婚姻才能回归到爱与责任的本质上去。 婚姻的本质本来就是爱和责任结合起来的事儿,不是看谁能把财物堆得多高。最高法这次用典型案例把裁判规则讲清楚了,不仅划出了法律不能踩的红线还给社会风气树立了个好样子。有了法治的护航我们期待着婚姻能更纯粹点家庭更和睦点让每一段缘分都能充满真诚和祝福在新时代里绽放出文明的光芒。